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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94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7-06-30
标题 分布式电站安装
内容 我是耿庄桥镇赵家庄村民,为了相应新能源号召,从晶澳买了一些发电组件,安装时需要到电力局备案。备案时,因为没有房产证,需要村里开房产证明并镇里给盖章,现在村里已经给出具证明,但是镇里不给盖章,需要宅基地证才给盖章,但是我们家宅基地证还没有批下来,已经报备了。想咨询一下,如何镇里才能给盖章呢?
回复人 耿庄桥镇 回复日期 2017-07-06
答复内容       我镇接到群众反映情况后,立即对反映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反映事项回复如下:
      经调查,村民购买发电组件是为了在自家房顶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并与国家电网并网,发电后除满足自身需求外,剩余电量由国家电网回购。
      村民在办理房产证明时,镇政府对该项目了解不深,且近年来因宅基地纠纷问题较为突出,本着谨慎的原则,要求村民出具宅基地证明。
      针对部分村民宅基地证未审批发放的现实情况,2017年4月,镇政府要求开具房产证明的村民由所属村委会加盖公章并由村支部书记签字,镇政府即可加盖公章,不再要求出具宅基地证。
      目前,用于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房产证明正常办理。